尼采重估一切價值的方法

版權所有劉紀蕙

 

尼采(Friedrich Nietzsche) 的書寫時常使人困惑。我們能夠討論他龐大的批判力與戰鬥力,以及他對於一切基督教道德觀念的嘲諷,背後是以甚麼方法論進行的嗎?
尼采激烈地批評觀念論者所提出的崇高概念,理解、本性、光榮、謙卑、貞節、憐憫、神聖或是純粹精神等等,使人陷入軟弱與墮落的被動奴役狀態。他批評康德強調非個人化的絕對命令與抽象義務所提出的「空無」概念,是最大的虛無主義者。尼采要回到動物性,回到肉身,用「他的血」來寫作:「所有的寫作中,我喜愛最深的是那用鮮血寫下的。用鮮血寫,你將體會到鮮血即是精神。」(《查拉圖斯特拉如是說》)我們要如何理解尼采的方法,尼采的科學?
我們可以先試著以尼采在《道德系譜學》中所展開的論點開始討論。尼采指出,善惡概念基本上都是起源於種族與社會階級貴賤的問題,包括膚色、髮色;這些社會位階決定了身體能夠保持潔淨的條件,卻也延伸為純潔與不純潔的判準。諷刺的是,僅僅緣於統治階級政治位置的優越,卻轉而帶出了精神性的優越感,以及決定了區辨善惡的法則。

尼采精彩的分析在於,他指出這種處於權力位置以及主觀色彩的善惡對立與價值觀,甚至會透過各種古老「責罰形式」以及教導個體記住「我不要」的律令,而使得人們學習此價值觀,進而得以參與社會的福利體系。此種透過理性、嚴肅與情感控制而操作的「記憶之術」,使人們得以「達到了他們的意義感」;此外,更為根本的問題在於,意義感會透過文明發展的各種「契約關係」以及「負債關係」而被穩固。這種契約涉及了價格製造、價值評估、相等物交換的關係模式,同時也展開了物物交換、權利、義務、賠償等契約概念。尼采強調,在罪惡感與責任感所連結的契約關係中,以及隨之發展出的懲罰機制、善惡概念以及意義感中,最不可忽略的,則是個體的「自發的、侵略性、再闡釋、再建造」的力量。(Nietzsche 1995: 14-22; 53-58, 62-63; 6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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