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柯主體詮釋學的問題

版權所有劉紀蕙

 

主體性歷史研究的問題與方法: 如果我們把權力和政治權力的問題放在有關治理的比較一般的問題中來審視,如果我們把治理理解為可變動的和可逆的權力關係的戰略場域(這裡,治理被理解為權 力關係的戰略場域,其義義不只是政治的,而是更為廣泛的),那麼我認為對這種治理概念的反思在理論上和實踐上是無法繞過修身關係來界定的主體要素的。雖然 有關作為制度的政治權力的理論通常只與一種權利主體的法律概念有關,但是我認為有關治理的分析--也即對作為一整套可逆關係的權力的分析 --必須與一種有關用修身關係來界定的主體的倫理學有關。這只是說,從我近來想向你們提出的分析形式來看,權力關係--治理--對自身與其他人的治理-- 修身關係,這一切構成了一條鍊和織布,而且,我們必須圍繞著這些概念才能夠把政治問題與倫理問題聯繫起來。(中266-267;法 24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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