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蒂納與馬克思的對立:「獨一者」vs.「現實中的個人」──如何計算為「一」

版權所有劉紀蕙

 

施蒂納與馬克思的對立,關鍵在於他們對於個人以及社會的不同詮釋角度,以及「獨一者」或是「現實中的個人」如何計算為「一」的問題。
施蒂納強調唯一者(Einzig, the one)與獨一性(Einzigen, the unique one),以及自身(Eigen, one’s own, proper)與自身擁有(Eigentum, property, ownership)。要以自己作為中心點(central point)開始探問,而不要從任何夢想或是思想開始,也不要從任何社會關係中的理念開始(Stirner 143-146)。無論是宗教、國家、家庭、黨派,或是要追求的自由,都不屬於我們自身,而可能會以固定觀念的形態反向箝制我們。我們自身就是我們完整的存在狀態(whole being, whole existence),甚至正因我的痛苦,我才仍舊是我自身。人們所追求的自由,時常是試圖脫離現狀卻無法企及的狀態。人們的追求時常受到其所愛者無法抗拒之要求眼神(irresistibly commanding look of your loved one)所驅使。然而,這些理想、觀念、來自另外一個世界的要求,卻使我們自我折磨、自我否定。施蒂納強調,我們實際上是處於自然的裸態(nakedness),人們自身便是自由的(born free),而不是要爭取權利的自由人(Stirner 145-149)。我擁有自己,我的臨在於此(I am, present)使我擁有創造性的力量。施蒂納所著重的,是我自身的力量(might),是自我解放(self-liberation),而不是被解放(to be set free)。(Stirner 151)
馬克思則強調「現實中的個人」,也就是在物質條件下從事活動與進行物質生產的個人。人的存在就是這些現實生活的過程;意識只是被意識到了的存在。個人無法任意支配這些現實的界限、前提與條件。人們既是思想、觀念、意識的生產者,人們的思想、觀念、意識也是物質交往、現實行動以及語言活動的直接產物。馬克思強調「不是意識決定生活,而是生活決定意識」:前者從意識出發,將意識看作為有生命的個人,而後者則從現實的、有生命的個人本身出發,而意識僅僅是他們的意識。依此觀點來對待歷史,歷史便不是唯心主義者所說的想像的主體的想像活動,不是僵死事實的匯集,而是具有動能的生活過程。馬克思所要進行的,不是思辨的工作,而是描述歷史過程的實證科學:「思辨終止的地方,在現實生活面前,正是描述人們實踐活動和實際發展過程的真正的實證科學開始的地方。」(《德意志意識形態》節錄本 16-17)

從此處的對立立場開始,我們已經注意到施蒂納所著重的是對抗觀念性的主宰與誘惑,而回到自身並且展開創造的思想的力量,而馬克思所著重的則是針對人們的實踐活動與實際歷史發展過程進行描述,所謂的實證科學。

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