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 題
請談論網路上洛特曼 《馬爾多羅之歌》 (Chants de Maldoror) 中洛特曼對以下議題之看法 (任選一或多題): 人的邪惡本質 (Ⅰ-3,6); 幻想場景(Ⅰ-7;如房子般大的螢火蟲); 雌雄同體 (Ⅱ-7); 造物主的血腥食人(Ⅱ-8; Cf. 林燿德的 《時間龍》)。 你認為洛特曼的文學意圖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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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特曼《馬爾多羅之歌》 中對人的邪惡本質、 幻想場景、 雌雄同體、造物主的血腥食人的描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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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me: 輔大比研所 484278045 蕭瑞莆 Rhonda comment: 洛特曼 《馬爾多羅之歌》 中對人的邪惡本質、 幻想場景、 雌雄同體、造物主的血腥食人的描寫。 我在Lautremont的《馬爾多羅之歌》看到幾個有趣的問題。 首先是書寫的問題。書寫之於Lautremont是「另一種」救贖, 卻也是必須的一種犯罪方式。他以文字改寫上帝的話語(書 中有模仿上帝的口氣),同時也藉由文字的魅力,化為思想 的毒液,侵蝕、滲透、腐敗的,識者。如果說,人的「智慧」、 「知識」來自於偷食禁果,那麼Lautremont在此,提供的是 擺放在餐桌上,邀你共食的「苦果」。如果你想吃,要 知道(savour),就得甘犯受罰的險、甘冒精神、靈魂受毒素 之侵害。所以,寫作以及其呈現在紙上的油墨、字跡如同是 Lautremont所提供食用之禁果、苦果,而閱讀的過程、樂趣, 就是大口奮力將它吃下,讓思想的毒漫布全身。所以,讀者 是Lautremont的共犯,在幫助完成犯罪事實的同時,得知, 原來最有可能之救贖,便是「救贖之不可能性」!沒有準備 好的人、縮頭膽小的人,回家去吧! 而家是什麼呢?Lautremont說,他「寫妓女簽下協定, 為的是在家庭中播下混亂失序的種子」 (Book I,vii)。母親在 書中的形象,則是嚴峻而不可親,其身邊的小孩,渴求愛的 目光只能充滿敬畏地移開,投注在使其變冷、變硬(狠)的替 代品上。難道,這便是為什麼Lautremont說「書寫之目的 是......運用我的才幹去描繪殘酷之愉悅」(Book I, iv)。 因此,這便是書中另一個有趣的現象:嗜血。原本是 上帝救贖之血,成為戰爭弱肉強食下的祭品,殘酷之愉悅的 表徵。血紅色,是書中主要的顏色、氣味,更是玩虐/扮虐 互動關係之潤滑劑;從舔、吸、吞到內化,以便交合、溶合 為一。原來「愛」的基調是殘酷,而其必經之路便是受難。 從受難中彼此撕裂、吞食;這便是「犯罪之神聖性」(Book I, vi)。 殘酷的愉悅到二極對立並存的普遍性(如善/惡、男/女共 身之雙性人),其實Lautremont都在指出並運用感官符號(鼻、 眼、耳、口)獲取意義之不可靠。所謂表象所聞(天堂的花香)、 所見(造物者血紅的光)、所聽(女高音嘹亮歌聲)時,其實都不 真確,如果你同Lautremont(也就是Maldoror)一起穿刺危險的荒原、 天堂之神秘(Book I, i 及Book II, viii),你會發現,造物者其實是 「如房子般大的蟲」,其皇冠是鍍了金的人類排泄物,而其強勢 殘暴之特性表露無遺(e.g.教唆人拿石頭丟妓女及如鷹般獵食沈溺 於「滾」血中的人們)。 雙性人在這個充滿幻覺、幻影的世界,其實只是被所謂「自然」 給相對化了,成為人們懼怕又敬畏的對象。這個同時渴望男人及 女人的身體,成為禁錮自由靈魂的牢房,而典獄長,就是這些自 以為自然、正常的人們。 所以Lautremont說,不要醒來,繼續睡吧!夢才是自由想像的地方。 不要聽,聽到的只是哀傷,更不要開口說話,「保持虔誠的沈默」, 因為莊嚴的聲音來自「高山之雪崩、母獅在荒地上哀鳴幼子走失、 暴風雨即將完成其命定的目的,受詛之人在行刑前夜晚的呻吟......」 (Book II, viii)。而人,人們只是在虛假、欺騙地竊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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